女大学生兼职当主播 漂不漂亮没关系
老婆大人让发的红包,说不发就揍我,我也没办法呀!还说没人领也要揍我,我好无奈!!!
《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本月1日起实施,在禁黄、规范新闻信息传播、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近日,记者通过采访网络主播、运营平台了解到,越来越多女大学生开始涉足网络直播行业。
【现象】
女大学生兼职做主播
月入过万不是梦
每天晚上9点左右,豆豆化完妆,就坐在家中的书桌台前,经过一番调试,一个状态极佳、外形靓丽的萌妹子便出现在视频中。
豆豆今年大学毕业,学平面设计专业,之前看别人在网上做直播蛮有趣,这个敢于尝试新鲜事物的90后也萌发了做主播的念头。
两个月前,豆豆在某直播平台注册了账号,网名为“D哦O”,刚做主播2个月,她就拥有了近2万粉丝。现在,豆豆每晚都会直播一段时间,已经把直播当成了生活的一部分。
“刚开始做直播时很尴尬,也有些害羞,有什么不懂的,就跟粉丝交流。近期,我去外地边游玩、边直播,认识了许多不同城市的朋友。现在已经把直播间当成自己的平台,想唱唱想说说,这就是自己的小世界。”豆豆说。
豆豆自称是小主播,与资深的“网红”主播还有差距,“人与人的第一印象很重要,直播时的状态要好,才能让更多粉丝关注你。”她告诉记者,为了呈现更好的直播效果,她还购置了专业的打光灯,为增强粉丝互动,她常常冥思苦想一些话题与粉丝交流,或是邀请自己的闺蜜作为神秘嘉宾一起直播。
黄河科技学院商贸学院的大二女生小璐,兼职做网络主播有一段时间了。与豆豆不同的是,小璐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她与一个文化传播公司签了正式聘用合同,在上岗之前,这个文化传播公司对小璐进行了专业培训与包装。
根据双方约定,小璐要在每个月不低于24个工作日内,每天最少要直播三个小时。由于白天要上课,因此,小璐的直播时间大部分放到了晚上。
“与其他兼职相比,做网络主播稍微轻松一点,而且工资也比较高。在当月我就拿到了1.2万元。现在,每个月的收入在2万~3万元。”小璐告诉河南商报记者,作为兼职工作,她已经很知足了。
【问题】
以赚钱为目的的网络主播
不是好主播
提及目前做主播的收入,豆豆说,听说过有的主播收入不菲,但她还没有感受到,“平台会将粉丝送的礼物按比例折现给主播,我刚做主播不久,每月有2000元左右。”
她坦言,每次做完直播,都感觉很累,但直播过程中的喜悦足以冲淡生活中的不愉快,既然喜欢就要坚持。
赵涛是一家做网络直播的文化传播公司总经理,他的公司在国基路附近的一个居民区里,“大多数做直播的公司都是这个样子。”
每天的“早十点、晚十点”是他们公司的上下班时间,极不规律的作息和饮食习惯,使他的办公室看起来非常乱,烟灰缸里放满了烟头,垃圾篓里堆满垃圾,很久没有擦过的茶几上放置着几个吃过的泡面的盒子。
赵涛和公司运营总监的职责就是,在后台监控着每一个主播的现场状况。
“23号主播怎么了?她是不在状态吗?上线了一个多小时,观看人数才1803人,太少了。”赵涛说到这里,拿起笔写了几个字,起身走到23号主播的直播间。
一番交谈之后,这名主播重新回到了工作岗位上。
“做网络主播,基本上都没有底薪,都是粉丝刷礼物的提成。一般情况下,给主播的提成在30%~40%,所以,只有主播获得的礼物足够多,才能得到高工资。”赵涛说,他们公司不允许主播向粉丝索要礼物,这会衬托出主播没有能力,要通过自己的实力,让粉丝心甘情愿地送礼物。
资深男主播赵凯告诉记者,做主播既要有实力,也要有机遇。有一次,由于他的卖力表现,一个粉丝一次就给他刷了30万的礼物。“而在有些时候,可能几天都收不到礼物。”
【揭秘】
做主播一定要有特点
漂不漂亮没关系
郑州兰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潇逸说,从自己做两年多直播的经历来看,真正有资质的主播非常之少。所以,一旦遇上合适的主播,或者有潜质的人,他一定会想尽办法把他们请到自己的公司。
“现在是全民直播时代,不需要做直播的人有多漂亮,但一定要有自己的特点。”陈潇逸说,不担心主播没有经验,只要是资质好的,可以对其进行培训。
据了解,目前陈潇逸的公司旗下签约了200多个网络主播,他们分布在全国各个地方。
“做主播就是这样,可以在公司的工作室办公,也可以在自己家办公。”陈潇逸说。
某招聘网站招聘网络主播的招聘广告这样写道:应聘者喜欢并且擅长聊天、唱歌、跳舞、会乐器等。工作时间每天4小时,月休4天。对于特别优秀的主播该公司表示可提供住宿。
河南商报记者按照招聘公司留的电话拨了过去,一名女性负责人说,底薪3000元~10000元不等,上不封顶。
“年龄18~28岁,性格活泼外向,会说普通话,镜头造型感强,思维敏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应变能力。”这名负责人说,其公司90%的网络主播一开始都没有经验,都是经过后期培训才一点点成长起来的。
【声音】
健康、趣味性的
直播内容仍然受欢迎
网络主播不只在娱乐领域受欢迎,在淘宝店、网络游戏等方面同样也很吃香。
据了解,目前淘宝女装红人卖家数超千家,其中百余个网红店铺粉丝量总计便超过5500万。他们依靠社交平台快速引进时尚风潮,在淘宝上进行预售、定制,配上淘宝商家的生产链,最终形成了独特的网红电商模式。
提起最近实施的“规定”,业内认为此举有利于净化网络环境,“很多直播以哗众取宠或是低俗的方式吸粉,感觉像小丑一样,不会长久。”一名网络主播认为,只有真心实意对粉丝,才能赢得大家的支持。
“平台在网络监管上严格了许多,直播过程中有违反平台规定的言论或事情,很可能会被封号。这样的做法很好,即便是虚拟的情景也需要遵循秩序。”这名主播说。
郑州某网络直播平台一名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的直播定位是生活服务,像介绍三门峡的天鹅、推荐河南名优土特产铁棍山药等。
该负责人称,“规定”的出台对直播发展是有利的,有些直播内容较为低俗,会搞乱直播市场,多做健康、趣味性的直播内容还是会受到受众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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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网络直播平台须有许可证主播要实名
中新网12月13日电据文化部网站消息,文化部13日印发《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要求,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应向省级文化行政部门申请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具备内容自审及实时监管能力的,不得开通表演频道;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应要求表演者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实名注册,并采取面谈、录制通话视频等有效方式进行核实。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应依法保护表演者身份信息。
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对本单位开展的网络表演经营活动承担主体责任,应当按照《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和《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内容审核管理制度,配备满足自审需要并取得相应资质的审核人员,建立适应内容管理需要的技术监管措施。
不具备内容自审及实时监管能力的网络表演经营单位,不得开通表演频道。未采取监管措施或未通过内容自审的网络表演产品,不得向公众提供。
网络表演经营单位为外国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表演者(以下简称境外表演者)开通表演频道并向公众提供网络表演产品的,应于开通网络表演频道前,向文化部提出申请。未经批准,不得为境外表演者开通表演频道。为境内表演者开通表演频道的,应当于表演者开展表演活动之日起10日内,将表演频道信息向文化部备案。
网络表演不得含有以下内容:含有《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禁止内容的;表演方式恐怖、残忍、暴力、低俗,摧残表演者身心健康的;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用户的;以偷拍偷录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以虐待动物等方式进行表演的;使用未取得文化行政部门内容审查批准文号或备案编号的网络游戏产品,进行网络游戏技法展示或解说的。
《办法》对网络表演经营单位还提出了要求: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不得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有未成年人参与的网络表演,不得侵犯未成年人权益。在表演频道内及表演音视频上,标注经营单位标识等信息。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应当根据表演者信用等级、所提供的表演内容类型等,对表演频道采取针对性管理措施。
完善用户注册系统,保存用户注册信息,积极采取措施保护用户信息安全。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服务协议,加强对用户行为的监督和约束,发现用户发布违法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为其提供服务,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建立内部巡查监督管理制度,对网络表演进行实时监管。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应当记录全部网络表演视频资料并妥善保存,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60日,并在有关部门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向公众提供的非实时的网络表演音视频(包括用户上传的),应当严格实行先自审后上线。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发现本单位所提供的网络表演含有违法违规内容时,应当立即停止提供服务,保存有关记录,并立即向本单位注册地或者实际经营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报告。
在每季度第一个月月底前将本单位上季度的自审信息(包括实时监运情况、发现问题处置情况和提供违法违规内容的表演者信息等)报送文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