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云励志故事之幼年篇
老婆大人让发的红包,说不发就揍我,我也没办法呀!还说没人领也要揍我,我好无奈!!!
马云的“语录”之一是“男人的胸怀是冤枉撑大的,受的冤枉越多,胸怀越大”。这句话中,不仅有愤怒,委屈和自我解嘲,而且饱含宽容。马云的手永远在空中挥舞,说几句就忍不住换一个姿势,好像随时准备展开搏击。在与现实世界的抗争中,究竟是什么让他始终斗志盎然,意气狂狷?
那个叫曾瑾的小女孩
幼时,马云很敏感。
马云爷爷是保长,属“黑五类”。由于被欺太甚,这个从来不和人争吵的男人有一次终于不能忍受了。结果,警察到家里来,很多同学也趴在窗户上看热闹。警察当面大声呵斥,“只许你老老实实,不许你乱说乱动”。当时,这句话很经典。
关于“七人之中必定有混蛋”的认识,或许在这时已经萌芽了。而“六人之中必定有俊杰”的论断中,或许隐藏着更多的温暖。
喜欢打抱不平,经常帮别人打架。少年马云坚定不移地践行他在武侠小说中看到的“侠骨仁心”。
到了小学四年级,他在学校又帮人打架,白骨都露出来了。没有麻药,只好直接缝针。“虽然很疼,但我当时眼泪都没掉一滴。”马云的勇敢赢得同学的好感,期末评三好学生时,他本以为自己肯定没问题,结果却没人推荐提名。
终于,一个女孩子站起来说,我选马云。马云吃了一惊,因为当时男女生互相不说话,更不能有好感。马云太感动了,而能不能评上三好学生对他而言,已经不再重要。直到今天,他仍记得那个西安女孩的名字:曾瑾。他强调说,是玉字旁的“瑾”。
在他内心深处,这是一块不折不扣的玉。
各门课中,马云最得意的就是英文。
英文好,他才能念杭州师范大学外语系,才能做英文老师,才有海博翻译社,才有机会到美国接触互联网,也才有后来的阿里巴巴。
为什么喜欢英文?
读中学时,教地理的女老师非常漂亮,讲课让人如沐春风。马云特别崇拜她。
后来,这老师讲了一件事,马云受益终生。她说,在西湖边上,几个外国人问她中国地理,她英文也很好,自然对答如流。老师总结说,你们要学好地理,不然他们问你的时候,你会给中国人丢脸。
一回家,马云就花6毛多钱,买了个纸喇叭,每天听英文广播。地理老师常去的西湖边,也成了他的最爱。遇到外国人,马云就凑上去和人讲话。他的英语口语就这样一天天流利起来。
有了兴趣,才能做好。马云坚信这一点。而在兴趣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实力,“就是一次次失败的积累。只要不把我打死,还会再来过。霉运当头时,要跳出来看,放弃不等于用头撞墙。搞不过就绕一下。学会放弃,才开始成功。”
那个数学老师姓余
马云最头疼的,是数学课。
第一年高考,他数学考了1分。他垂头丧气,准备去做临时工。他和又高又帅的表弟去一家宾馆应聘,结果录用了他表弟,他遭到拒绝。至今,他这位表弟还在洗衣班里,做一名普通的洗衣工。后来,通过父亲的关系,马云到《山海经》、《东海》、《江南》杂志社,蹬三轮送书,打零工。
偶尔,他会到浙江舞蹈家协会,为协会主席抄写文件。就是在舞蹈家协会,他看到路遥的《人生》。他喜欢高加林,暗暗在心里将他作为榜样,并且决定不再打零工,参加第二次高考。
这次,马云的数学考了19分,总分离录取线差140分。父母都觉得他不用再考了。马云只好白天上班,晚上念夜校。星期天,为了鼓励自己一下,就赶1个小时的路到浙江大学图书馆读书。
当时的6个死党,就是在图书馆抢座位时认识的。有一天,6个人躺在草地上,对着天空发誓,6个人一定要考上大学。
第三次高考前3天,一位姓余的数学老师告诉他说,马云你的数学一塌糊涂,如果你能考及格,我的“余”倒着写。
考数学的那天早上,马云一直在背10个基本的数学公式。考试时,马云就用这10个公式一个一个套。从考场出来,和同学对完答案,马云知道,自己肯定及格了。结果,那次数学考了89分。
对于反对和质疑,马云说:“我们这类人,欣赏我们的非常欣赏,讨厌我们的极其讨厌。我不希望大家都喜欢我,这也不可能。当人们都反对我时,不是一件坏事。我讨厌中庸。”
正是对“度”把握不同,承受度存在差异,“可能你的承受度是2000万,他的承受度是3000万,而我的是2个亿”,导致了每个人异样的人生。
如果此生能有5个概括马云的词留下来,载入史书,他希望是:普通,简单,永不放弃,运气,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