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子决定脑子:清官的障眼法

01-26 来源:文章阅读网 作者:网络整理 阅读:137

老婆大人让发的红包,说不发就揍我,我也没办法呀!还说没人领也要揍我,我好无奈!!!

中国文化最精彩处,莫过于一个“吃”字。从老子的“为腹不为目”始,肚子问题便一直是国家的头等大事。

根据《周礼》的说法,当时的冢宰,也即后来的宰相,虽贵为百僚之长,其原始身份,其实只是王室的厨师长,所以他手下的属官,尽是浆人、盐人、醢人、庖人等司厨的角色。

陈平少年时,曾在乡庆中主持过分割祭肉的工作。因为下手很有法度,父老们就交口称赞他道:“好啊!陈家这小子真会操刀!”陈平的回答很见志向,他说:“假使我有机会治理天下,也会像分配祭肉一样公道。”父老们就此认定他是块当宰相的料子。后来发生的事证实了父老们的先见之明,陈家这小子,果然成为大汉朝的一代明相。(《史记·陈丞相世家》)

所以说宰猪、宰羊之“宰”与主宰天下之“宰”,至少在词意上并无明确的区分,宰猪、宰羊是为一方百姓弄吃的,主宰天下是为天下人弄吃的,其根本都在于找饭吃。因为“为腹不为目”,所以我们看问题,往往只见其口,不及其余。就连人头数的计算,也要以口为计量单位。计口授田,若翻译成大白话,便是:根据吃饭的嘴巴来分配田地。

因为“为腹不为目”,所以我们看问题,皆可一吃以蔽之:被人占了便宜,便是吃亏。受苦,便是吃苦。面子大,便是吃得开。面子不够大,便是吃不开。

因为“为腹不为目”,所以“人情”二字后面,必得再缀上一个“味”字,才算形象。

因为“为腹不为目”,与人交往,必得以生熟来区分,才得从容。

因为“为腹不为目”,所以职业便成饭碗,丢了职便是砸了饭碗,稳当之职业便是铁饭碗,肥差美缺便是金饭碗。如此一来,干哪个行当自然也就成了吃哪碗饭的了。所谓的贪官污吏,不外乎这么两拨人,一是上文所提到的吃国家饭的,还有一类不说,大家也会明白,那就是吃百姓饭的。吃国家饭的,通常都会有一个宠大的利益共同体,如户部的干部职工和两淮盐政衙门的大小官吏。吃百姓饭的,较之枝连蔓牵的吃国家饭的行为,无疑要简单得多,一般只会有甲、乙两个互为依存的利害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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