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背法律格言

11-27 来源:文章阅读网 作者:网络整理 阅读:16

老婆大人让发的红包,说不发就揍我,我也没办法呀!还说没人领也要揍我,我好无奈!!!

法律格言

1、如果语句中并无模棱两可之处,则不能作出与该语句的明显含义相悖的解释。(法律解释及合同解释的一项基本原则)

2、一旦合同中出现含混不清的表述,应尽量做出有助于保障标的物之安全的解释。

3、享有权利的人可以放弃他所享有的权利。

4、沉默将被理解为同意。

5、法院不能主动寻找案件。(恰好是对“司法能动主义”的批评)

6、无法在司法程序中被采信的事实就等于不存在。

7、当一部制定法所为之服务的理由不复存在的时候,这部法律也便会随之消失。

8、想用自己的财物应以不损害他人利益为度。

9、合法的婚姻以双方之合意为要件,不因同居之事实而成立。

10、平等者之间不存在司法管辖权。引申义:一个主权国家不得对另一个主权国家行使司法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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蛮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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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人生写照:十岁会自己洗澡——猪自清;二十岁光彩照人——猪时茂;三十岁找到工作——猪立业;四十岁雇了佣人——猪得佣;五十岁会打篮球——猪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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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拉克战争期间最流行的三个词:和平peace,战争war.发现found,把这三个英文单词连起来大声读三遍,你会揭开一个重大历史谜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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蚂蚁见大象在游泳,道:你上来!大象爬上来,蚂蚁看看说:下去吧!大象怒:你干什么?蚂蚁说:没啥,我泳裤丢了,看看是不是你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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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和朋友聊天,其中有谈到你,知道吗?我和他们吵了起来,还差点动手打起来,因为他们有的说你像猴子,有的说你像猩猩,实在太过分了!根本没有把你当猪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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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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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参考
你的人生写照:十岁会自己洗澡——猪自清;二十岁光彩照人——猪时茂;三十岁找到工作——猪立业;四十岁雇了佣人——猪得佣;五十岁会打篮球——猪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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