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出门远行

03-30 来源:文章阅读网 作者:丁爱波 阅读:137

老婆大人让发的红包,说不发就揍我,我也没办法呀!还说没人领也要揍我,我好无奈!!!

少年派的流浪开始时,他才16岁。在我们这个时代的标签里,16岁的你青黄不接,张皇失措,寂寞孤独

成长是一场世界观的漂流记,对那些立志改变世界的少年来说,出门远行,是认知真实世界的第一步。

故事1

1990年,在清华大学读了3年雷达专业后,高晓松发现自己不适合当科学家。

后来的故事很多人都知道了。高晓松与老狼“出走”海南,在一个叫“癫马”的歌厅唱了一段时间歌,然后弹尽粮绝。

贫穷、困苦无法击退他流浪的激情。每一个少年都曾一无所有,每一个少年也都曾拥有世界,正如作家江南回忆自己的大学生活时所说:“10年后回想,那时候我其实富有得像个皇帝。那时候通往食堂的路上银杏明黄如金,女生们走在落叶中裙裾起落,男生们冲她们敲打饭盆。我拥有无数时光和可能,热血上涌的时候我相信自己能征伐世界,在战马背上带着窈窕的姑娘归来。”

高晓松的流浪岁月便是如此的贫穷和富有。他把大部分钱都留给回京上学的老狼,自己流落到厦门,在厦大东边社,与各地流浪的艺术家、厦大艺术学院的单身教师们、闽南佛学院的居士,甚至携家带口的逃犯一起度过了一段恣意随性的生活;还遇见了相爱4年,教会他堂堂正正做一个男人的厦大女生X,写出了祭奠青春的《麦克》,歌唱爱情远方的《流浪歌手的情人》等许多歌。

对高晓松来说,1990年的厦门时光几乎是他“最漫长、快乐忧伤的一年”。高晓松说:“当年出走并不是因为勇敢坚强,而是相反,觉得社会一点都不好玩。社会和大学是对立的,我们不用交学费,学校还发钱,我们是社会的蛀虫;社会麻木不仁,是我们的噩梦。”

80后作家肖睿在其《一路嚎叫》中这样写道:“我也很年轻,我也渴望远行……我已无法再忍受,只有逃走。逃离学校、逃离父母、逃离以前的朋友与敌人,忘记暗恋女孩,让自己永远置身在星星下面的陌生人群之中,在广阔、深邃的旷野之中毫无顾忌地放声嚎叫。”

故事2

1952年1月,年轻的切·格瓦拉和他的朋友艾伯特从阿根廷开始了他们漫游拉丁美洲的旅程。那个时候的格瓦拉只有23岁,还是一个主攻麻风病学的医学院学生。而艾伯特是一个只有29岁的生物化学家。探索未知事物的兴趣使他们驾着诺顿500开始了8个月的旅程。

启程时,两人只带着“半无意识风格”的堂吉诃德式的梦想,“我们根本没有想过途中会遭遇多大的艰难险阻,我们的眼里只有前方路上飞扬的尘土,而车背上的我们正风雨兼程,风驰电掣般地向北挺进。”

两人像普通年轻人一样张扬而叛逆,他们的冒险经历中,既有快乐、诙谐,也有不少自嘲:夜宿在关不紧门的林中小屋时,冲着门外奔窜的美洲狮开了一枪,结果打死的却是房东家的狗;花言巧语赢得智利小镇消防站站长3个女儿的欢心,得以暂住在消防站,半夜消防警报响起时他们也英勇地冲了出去,结果却只救了一只猫;在智利中部旅行时,利用当地群众对报纸上报道两人是“麻风病专家”的信任,到处蹭吃蹭喝,纵情欢乐。

而当这位年轻的小伙子发现了美洲大陆的现实时,他的人格和思想开始走向成熟,社会阅历也愈发丰富了。当他日益意识到民众的痛苦,而这些苦痛也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时,他萌发了改变现实的理想

与之有着相同经历的还有接受过28次电击治疗的波西格。1968年,波西格出院后,带着10岁的儿子克里斯,进行了一次长途摩托车旅行。他把旅行的感受和思考,写成了一本书《禅与摩托车维修艺术》。

他从明尼苏达奔至加州,走遍穷乡僻壤,将所见所闻所感所思向他11岁的儿子倾吐,这个男人在游历中体悟生命的意义,获得自我拯救。

他说:“佛陀或是耶稣坐在电脑和变速器的齿轮旁边修行,会像坐在山顶和莲花座上一样自在。如果情形不是如此,那无异于亵渎了佛陀——也就是亵渎了你自己。”

切·格瓦拉通过远行达成了自己的革命之路,波西格则通过旅途在另一个层面完成了一场充满现代符号的宗教救赎。

故事3

如今谁还会将自己的目光投向远方?

在丧失了冒险的年轻特质之后,越来越多的男孩变得“娘”起来。“丝”横行,“宅男”当道,在未曾见识远方风景之前,18岁的少年们把自己装扮得纤尘不染,像一只只纯洁的羔羊。

龙应台和儿子飞利浦见到朋友的时候,朋友总会盯着她的脸,问飞利浦多大了。即使是夸奖飞利浦,也是对着她说的。因为在中国人的潜意识里——许多人并没有认识到这个细节——孩子永远是孩子,即使他已经18岁,已经领着自己的女朋友回家了,对于父母来说,他依然是个孩子。

甚至有一次,龙应台要去洗手间的时候,也下意识地扭头问身边的飞利浦:要不要去厕所?飞利浦反问她:难道我连自己要不要去厕所还不知道吗?

正是这种“无微不至”的母爱绑架了这些孩子的成长旅程。回想那个你初上大学的日子,外面还下着雨,宿舍里一片混乱,每个舍友都有家长跟来。所有的回忆再怎么涂抹也是那么庸常,那不是一个闪闪发光的下午,那也不是该有的成长的序曲:你老老实实坐在那里,父亲帮你把东西拿到了五楼宿舍里,大伯开着车把你送到了学校,母亲帮你收拾衣物……

在余华的小说《十八岁出门远行》中,父亲把书包递给我,“在我脑后拍了一下,就像在马屁股上拍了一下”。

“你已经18了,你应该去认识一下外面的世界了。”父亲说。

“然后我欢快地冲出了家门,像一匹兴高采烈的马一样欢快地奔跑了起来……”

(阿 辉摘自《齐鲁周刊》2012年第5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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