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人物Edward Joseph Snowden(斯诺登)是谁?

03-30 来源:文章阅读网 作者:网络整理 阅读:145

老婆大人让发的红包,说不发就揍我,我也没办法呀!还说没人领也要揍我,我好无奈!!!

爱德华·斯诺登,美国人,现年29岁,虽然高中未毕业,却是互联网奇才,凭这天赋才能在美国中央情报局(CIA)占据一席之位。

他在2003年加入美国陆军,想参加伊拉克战争,因为自觉有责任解放受压迫的人。不过,斯诺登在一次训练中跌断双脚,被迫退役。之后,他在国家安全局得到首份工作,在马里兰大学一个秘密设施任职保安员,其后转到中情局担任资讯科技保安,凭借卓越的网络知识和电脑技能,迅速获破格晋升。 随后,他作为中情局信息技术员派驻瑞士日内瓦并工作至2007年,在那里接触到一些机密文件。《卫报》报道,斯诺登2009年离开中情局,为戴尔计算机公司工作,随后作为博斯公司雇员在国安局工作4年。

身份

现年29岁、受雇于一家美国国防工业承包商而为美国国家安全局工作的爱德华。斯诺登,在做好披露机密的准备后,向公司请假,并于5月20日离开夏威夷前往香港,一直藏匿在一家酒店。英国卫报和华盛顿邮报上周五几乎同时对外披露美国情报部门收集主要是外国人的电话记录资讯和监控互联网的机密行动。

斯诺登在卫报采访的视频中表示,藏身香港,是因为香港承诺保障言论自由及政治异见人士。他说,中国大陆的确限制自由言论,封锁网络,但香港人一直有街头游行、表达自己观点的传统,而且香港的网络非常自由。

斯诺登还认为,香港政府在与很多其他主要西方国家政府的关系上实际上是独立的

早年生活和事业

爱德华·斯诺登出生于北卡罗莱纳州伊丽莎白市(Elizabeth City)。 他的父亲,宾夕法尼亚州的居民,是一名美国海岸警备队的官员。 他的母亲,马里兰州巴尔的摩居民,是一个马里兰区美国地方法院的办事员。 他有一个做律师的姐姐。 到了1999年,斯诺登举家搬迁到马里兰州,埃利科特市,在那里他在安妮·阿伦德尔社区学院学习计算机专业(computing),以获得必要的学分用以获得高中文凭,但他没有完成课程其后他获得普通教育发展证书。 在动身前往香港之前,斯诺登与他的女朋友住在夏威夷、西欧胡岛、维帕。

2003年,斯诺登参加美国陆军,但因在训练事故中双腿骨折而退伍。后来他曾在国家安全局设置于马里兰大学的一处隐蔽设施担任保安。在此之后,他又在中央情报局(CIA)担任与信息技术安全有关的职务。2007年,CIA 将其派驻瑞士日内瓦负责维持计算机网络安全,并给予其外交身份掩护。

2009年,离开中情局,为戴尔计算机公司工作,随后供职于美国国家安全局的一家合同承包公司。(这家名为布兹-艾伦-汉密尔顿的公司发表声明,确认斯诺登是公司的员工。声明说,如果报道是真实的,斯诺登的所作所为让人“震惊”,也违反了“公司的行为准则和核心价值”)。

在于2013年5月离开美国时,他已在国防承包商Booz Allen Hamilton工作了不到三个月,职务是在夏威夷的一处国家安全局设施内担任系统管理员。他约有$200,000美元的年薪,与女友生一起过着舒适的生活。但他愿意牺牲这一切,因为对美国政府的秘密监控工程感到良心不安。

《卫报》形容斯诺登对隐私的价值怀有强烈的热情;他的笔记本电脑上附有支持互联网自由组织的标签,包括电子前哨基金会(EFF)和Tor。尽管他说自己曾“相信奥巴马的保证”,但还是在2008年大选中将选票投“给了第三党”。政治献金记录显示他为荣·保罗的初选进行过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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