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命于原则

04-27 来源:文章阅读网 作者:网络整理 阅读:41

老婆大人让发的红包,说不发就揍我,我也没办法呀!还说没人领也要揍我,我好无奈!!!

一个人,是乐观还是悲观,似乎是天生而定,属于个性的一个部分。相信大多数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明知什么话不该说,但还是忍不住说了;明知什么事做了上司或老板会不高兴,但在一气之下还是做了。事后只有归咎于个性,然后自嘲地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嘛,我要是不这样说不这样做,那就不是我了。更有升级版,就是把个性当做原则,在职场不如意,还说我不能放弃我的原则,我就是这样一个人。

我推崇以原则为中心的人生,能够“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这样有气节的人,也为我所敬仰。但我们要知道,“个性”与“原则”,是不可以乱用的,更不可以拿来做我们的挡箭牌。

小王在一个颇具规模的私营企业做经理,能力不错,业绩也很好,只是他个性颇强,常常出口伤人。不论对像是谁,只要他觉得不对,便给以颜色,最终他的同事及上司都无法忍受。老板找他谈话,希望他能尊重其他人的感受,毕竟他能力不错公司还希望留用,但他当即翻脸,说道:“看到不对的,我就是要说,这是我的个性,是我的原则!

且不论他的行为对错,他把“个性”与“原则”作为理由,就是职场的大错与大忌。

一位女孩坚持穿超短裙上班,同事劝她穿着职业装,她说:不,我要穿出个性。又如一位公司职员,忍受不了平淡无奇的工作,一年跳了五次槽,仍然觉得不满意,朋友劝他多忍忍,坚持久一点或许会有不同的感受,他头一仰,说:不满意就跳,这是我的原则。我实在不知道,在他们的心中,还有多少类似的“个性”与“原则”,或许有一天实在坚持不下去,他们就会委屈地放弃了自己的“个性”与“原则”,从而又诞生一个职场的“受害者”。

真正的“原则”是人类社会颠扑不破、历久而弥新,不言自明的真理;是人类行为的准则,也是不容置疑的基本道理,历经考验而永垂不朽;是一些不分时间、不分种族所公认的“价值观”。

正如美国《独立宣言》开篇大义:“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从他们的‘造物主’那边被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又正如《法国人权宣言》的第二条指出:“任何政治结合的目的都在于保存自然的和不可让与的人权。这些权利就是自由权、财产权、安全权和反抗压迫权。”只有立国于原则之上的政权,才可能长盛不衰;也只有安身立命于原则之上的个人与企业,才能拥有长久的成功

公平、诚实、正直、尊严、服务他人,等等,都应该是我们尽可能去遵循的原则。在原则的基础上,我们的技巧与艺术才更有力量,更有影响。正如武侠小说常言,如果没有“内力”,练就再好的武术也无法成为真正的高手。对于圆满的人生,原则就是我们的“内力”。在职场中,难免会遇到许多不如意的事,也难免会有许多诱惑,如果没有“原则”为指引,我们很难不会误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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