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生活扛在肩上,风雨兼程

10-09 来源:文章阅读网 作者:网络整理 阅读:5

老婆大人让发的红包,说不发就揍我,我也没办法呀!还说没人领也要揍我,我好无奈!!!

文/雨谣

日历又悄无声息地翻开了一个崭新的月份,浓雾包裹的清晨,有着厚重的凉意,米色风衣已略显单薄了。不经意呵出一口气,一团白雾在眼前慢慢消散,无声地警醒着我,深秋来了。女儿把手臂伸进我的外套里,揽着我的腰并行着,她说:这样暖和一些!我笑而不答,任由那双小手,隔着一层薄薄的纤维,柔柔地贴在自己腰上那一小块柔软。

看着那双小手高举过头顶,对我挥手再见,蓝色的身影最终淹没在一片蓝色里;我转身开始一天的周而复始。习惯性的把双手放进外套的口袋里;这是一个人走路时一贯的姿势。自然而然的喜欢有口袋的外套和裤子,只为让手在人群中,不再无措;可以和它的主人一样,看起来那么淡然自若。

今天这一路都是绿灯,红灯下的汽车,呼呼冒着白气,和浓雾混合着,能见度应该不足百米。还未竣工的高楼,在浓雾中寂静耸立着,不久的将来,我或许也将在某一层高楼的一扇窗口内安家,像鸟雀一般,有个安定的窝,在高高的树杈间;只是这窝的造价有点高,要花上两代人所有的积蓄只能换来一百来平米的毛坯;之后再像蚂蚁搬家一样,将所有的心血都托付给这个水泥盒子;房子就像是宿命,你买或不买,总能和你的生活不期而遇。

每天都要走这一段陡坡,迎春花细碎浓密的叶,是这一季最浓烈的绿。踩着高跟鞋的脚步,总是显得细碎而坚定,貌似只有这样,才能掌控好那几厘米的高度,且更能注意脚下的每一步。曾是那么排斥高跟鞋,最终还是难以摆脱小女人的虚荣,穿了这一个夏,又一个秋,或许,天性这东西,不管你如何闪躲,终将如影随形。

坡底拐角处,有动物新鲜的粪便被人踩成了脚印,向前延伸着,像一场意外事故的现场。生活中,这样的意外事故无处不在,只在举手投足之间;我们只能感慨别人的不幸,而暗自庆幸。有失业的朋友,向我寻求安慰。在一个失意的人面前,我只能谈失意,以求同病相怜,惺惺惜惺惺。能安慰人的话,总是在用时方恨少,连鼓励都因为力不从心而显得敷衍。但,有一种倾诉,需要的仅仅是聆听,无声胜有声,应该就是如此吧。

天桥上,看不出具体年龄的大爷挑着两大箩筐的红薯,胸前的衣扣敞开着,露出蓝色的棉毛衣,领口处有明显的脱线痕迹,一汪汗水聚集在额头上的褶皱里,投射着路人匆忙的脚步。对面走来一位中年男子,一副城里人喊的农民工的打扮,二话不说,接过大爷手里的扁担,将两筐红薯,三步并作两步,挑下了天桥。我以为那是老人的儿子,等我走下天桥,老人又接过扁担,用干涩浑浊的嗓音说了句:谢谢!中年男子沉默着匆忙与我擦身而过,留下一脸惊愕的我,和满腔的温情。

我蹲在大爷的箩筐前,一边挑选,一边和大爷搭讪着;大爷说他已经78了,这一段时间都要挑两箩筐红薯来卖,他来的那个地方我没有去过,不知道他要走多久。他说孙子有时候会来帮他,挑不动就歇一会,他说怕城管撵,自己跑不动。我问他为什么这么大年纪了还要干农活。大爷回答说,看着田空闲着太可惜了,再过两年想干也干不动了。我不再追问,多选了一些,只想一会大爷挑着不那么吃力了。

我最终还是以路人的姿态,和大爷告别了,想起了一个词:行。这个词第一次被我记住,是在一位自己曾很喜欢的旅行者的书页上。这个和我同龄的男人,将旅行作为了人生的修行,几年时间,足迹遍布了地球上60几个国家;珠穆朗玛峰是他修行的终点。对于像自己总是居于一隅的人而言,旅行就像是折断的翅膀,安插在背上。我梦想着去西藏,但高原反应会随时要了我的命,在梦想和性命之间,我不能免俗的选择了活命,只能将那个梦想,托付给梦境。

再回头,大爷已经走远了,突然明白,他挑在肩上的是生活。前两天看新闻,说一位92岁的老人,已经用爬行的方式,生活了两年。这一事件,被赋予了“感动”的字眼,我不解,我们究竟被老人什么所感动,是她的坚韧,还是她的不幸?感动又是何时如此泛滥呢?面对不幸于你我的生命,需要的不是感动,而是尊重;只是前者比后者容易得多,所以容易决堤。

新的一个月,有太多的期许,这应该就是生活令人有勇气和力量去迎接与挑战它的唯一支点。岁月有情,余生无涯,将生活扛在肩上,风雨兼程,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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