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你的“绝对舒适感”,修炼成一个有趣的人

11-12 来源:文章阅读网 作者:网络整理 阅读:4

老婆大人让发的红包,说不发就揍我,我也没办法呀!还说没人领也要揍我,我好无奈!!!

要说有趣,先要知道什么是有趣。

我们能清晰判断一个人是否有趣,却很少能明确定义到底什么叫做有趣。

以妹子最多的《红楼梦》为例。

我们知道《红楼梦》里,公认黛玉湘云是有趣的,探春王熙凤是有趣的;相对的,迎春宝钗就不那么有趣一点。有趣的人里头,黛玉史湘云是有小脾气的,探春是有大脾气的,王熙凤是有暴脾气的,后两个都是没脾气的。前4个有趣的,是书里最讨老太太喜欢的——而老太太是书里第一人精。

我们仔细想想这4个人都有趣在哪儿了。

林黛玉:葬花,一般人想不出这个玩法。嘴贱,“携蝗大嚼图”之类的各种贫嘴贱舌。

史湘云:豪迈,喝醉酒大石头上就躺着睡着了,拿铁架子大块烤肉,被人说乞丐一样还理直气壮反驳。

贾探春:玩具收藏癖,红泥做的小火炉什么,求宝玉给他买好玩的。贾贵妃也知道,生日都给她送玩具。脾气大,发怒了能一个大嘴巴呼上去。

王熙凤:会说笑话,嘴快人爽利。

这四个人有一个共同点,她们其实都算不上是符合时代标准的大家闺秀、公府小姐/媳妇的形象。而她们有趣的那个点,恰恰就是不符合她们身份的那个点。

本质上,“有趣”是一场愉悦的意外,是一种惊喜。

它首先是一种意外。他认为你本应该是这样的,而你不是。

我们对贵族小姐的想象是温柔贞静,从容绣花的。偏偏她们不是。她们吵架骂人还打人,她们烤肉喝酒还喝醉,她们也能挽了袖子,着门槛子一边挖耳朵一边吹过堂风。——啊,原来是这样啊,跟我想的不一样呢!这种欣喜让我感到了“有趣”。而那个温柔贞静,从容绣花的迎春二小姐,从不给我这样的机会。她的一举一动,都是读者意料之中的。

高晓松离婚、光源氏计划

高晓松的离婚堪称自己作死。XX年,38岁的高晓松迎娶19岁的夕又米,后来他在接受媒体采访的时候对记者说:“她跟我一起的时候还很年轻,甚至还没进入社会,所以她的基本世界观都是我塑造的。相比之下,找一个年龄比较大的、被周围圈子的人塑造出来后你再去改的妻子,后者多累人啊,而且更容易产生分歧。我老婆对这个世界的看法,甚至听什么音乐、看什么电影,都是受我影响的,所以我们大部分的想法都很一致,我觉得这样很幸福。”

这段话基本可以让人确定他们非分不可。因为高首先是一个有追求的音乐人,不是求妻生子田舍汉,而他是以一个“世界观塑造者“的形式出现在夕又米的世界里,把夕又米量身定做成自己需要的那个人。

曾经问过一个游戏开发者,打游戏很好玩是不是?他说是。那打自己设计的游戏好玩吗?他痛苦地摇了摇头。游戏很大程度上模拟了我们的人生,出生升级打怪选服点技能等都可以在人生中找到相对应的坐标。

游戏好玩,恰恰是因为在游戏中未来的进程是未知的。我好奇升级后的世界,所以我努力打怪,我好奇从未进过的副本,所以我进工会。candy crush六百多关,关关都不一样,就是为了激发你探索的乐趣。

沈复&陈芸、钱钟书&杨绛

沈复陈芸的恩爱生活并不代表中国最传统的价值观,只能说符合知识分子的三观。

陈芸是个很有趣的女人。订婚后,某次沈复饿得不行,她偷偷藏了小菜点心给他吃,被自己堂兄撞见,在当时传为笑谈——这是极不符合闺门教化的例子,让沈复很意外。后来他才知道这只是惊喜的开端,这种惊喜将贯穿她短暂的一生。

她热衷书画,将残稿修订,她身体羸弱性子却豪迈,拔簪沽酒;她穿男子服装,元宵出游又忘了身份搭手在人家女眷肩上,差点被人打一顿。甚至她爱吃酱瓜臭豆腐,还逼着沈复吃,说得头头是道,沈复最后也喜欢上了。

陈芸这种种举动,都非寻常女子所为,沈复爱她爱得死去活来,但是陈芸不被公婆喜欢,两次被逐出门,于是沈复为了太太不惜忤逆双亲,每次逐出门都是一起跟着一起回来,这种感情,放当时放现在都算笃厚。

来一段:“家庭之内,或暗室相逢,窄途邂逅,必握手问曰:“何处去?”私心忒忒,如恐旁人见之者。实则同行并坐,初犹避人,久则不以为意。”o(∩_∩)o好萌好腻。

钱钟书杨绛这对我不打算说杨绛,而说钱钟书。因为结婚那会儿杨是清华校花追求者甚多,钱钟书爱她挺有道理。两人的一开始有点像沈从文张兆和,不过前者恩爱夫妻,后者乱世怨侣。

我以为这两对中,女孩子的品性家世都差不多,差别在于男生。钱钟书是大家出身,贵公子哥儿贪玩;沈从文湘西军人家庭,他10岁的时候就家道中落。

有趣是一种无功利心的闲情,闲的前提就是不穷。有趣的人必须有过一段衣食无忧的日子来培养诸如品味、格调之类的东西。手头太紧了,人就不有趣了。钱钟书比沈从文有趣太多。

杨绛说的:我们在牛津时,他午睡,我临帖,可是一个人写字困上来,便睡着了。他醒来见我睡了,就饱蘸浓墨想给我画个花脸,可是他刚落笔我就醒了。他没想到我的脸皮比宣纸还吃墨,洗净墨痕,脸皮像纸一样快洗破了。以后他不再恶作剧,只给我画了一幅肖像,上面再添上眼镜和胡子,聊以过瘾。回国后暑假回上海,大热天女儿熟睡(女儿还是娃娃呢),他在她肚子画一个大花脸,挨他母亲一顿训斥,他不敢再画了。

钱最著名的一段莫过于,他家猫和隔壁林徽因家的猫儿打架,钱拿着竹竿去给自己猫加油。

这种生活情调,沈从文是做不出来。

与人交流是一场探险。因为它是两个人两个世界观的碰撞,碰撞的结果可能是毁灭,也有可能是交融。发现一个有趣的人,就是发现一个新世界——是对旧世界的突破,对新世界的探索。而一个人是否有趣在于他分享你的新世界有多大。

但探险本身不是一件很舒适的事情,至少和蹲在家里比起来。探险的快感却必须在种种艰难险阻后才能享受到。

我的一个老前辈提醒过我,工作的时候,他最害怕的是舒适感。因为上坡的人不会觉得舒服,如果你觉得舒服,你就是静止的状态,你就危险。我谨遵他的教诲,努力在非常舒服的时候自己去找不适感,在非常舒服的岗位上找更难的事情,寻找让人忙碌、不安、焦虑、头疼等各种不适的事情做,当我战胜了不适感的挑战,就会感受到成功的喜悦。我知道,从此我的能力又提升了一步,能让我不适的事情,越来越少。

有趣的人往往不是那个给与“绝对舒适”感的人。

绝对舒适的是廉价青楼的姑娘,陪酒的小姐,她们顺着男人的话说,捡好听的说。太听话的妹子,不有趣。她们就像那些我可以轻松胜任毫不费力完成的工作。做完后,我会觉得不错,不会太开心。让我念念不忘的,却是那些艰难辛苦后完成的项目。

让人念念不忘的,也是这样的人。

有趣的人,他有自己的世界,他不是走进你的世界,而是为你打开一扇窗去参观他的世界。或许他的世界让你感到惊讶,甚至不认同。但经历一段时间的磨合以后,你开始理解欣赏他的世界,从此你与他彼此都拥有了两个世界。

所以,首先,你要有一个自己的世界。

我不喜欢被人调教,因为那人终会厌倦一个不能给他惊喜的我。

我也不喜欢操纵别人,能被我玩得团团转的人,无法拓宽我的世界。

我喜欢,互相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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