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道德修养的最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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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中国儒家提出“天人合一”,人事必须顺应天意,要将天之法则转化为人之准则,顺应天理,方能国泰民安。
表现在十个方面即“仁、义、礼、智、信、忠、孝、节、勇、和”。
“仁”:仁人、爱人、仁爱。自孔子倡导“仁”学以来,“仁”成为中华民族的“共德”和“恒德”。孔子把“仁”作为个人道德修养的最高境界,把“爱人”作为道德的根本要求,把“天下归仁”作为最高的社会道德理想。讲“仁”,就是讲人与人的关系,讲人对人的爱,由对父母之爱、兄弟姐妹之爱,进而推及对他人之爱。“仁”,不仅是最基本的德目,而且是最普遍的德性标准,讲“仁爱”,成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理念。中国人至今仍视为有德者为“仁人”,无德者为“不仁”。“仁爱”思想,作为几千年来中华民族的主要价值取向和道德要求,渗透在中华民族的血液中,铸就了中华民族的特殊品质。
“义”:大义、正义、公平、公正、公道。中华传统文化把“义”作为人生的终极目标和价值取向。《礼记·中庸》:“义者宜也。尊资为大。”中华传统文化把义与仁并用,作为传统道德的核心内容,提出了“仁义道德”、“仁至义尽”、“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思想。“义”是合宜、应当、应该之意,是作为人应该遵循的最高道义。利他,不以损害和出卖他人尤其朋友来换取一己的生存和利益。“义”,还有情谊、恩谊之宜,包括人与人之间的互相牵挂、互相关照、互相提携。亲情和友情,发展到完美的程度,就有“义”的成分。有“义”,使友谊友情友善纯久。有“义”在,朋友不会出卖朋友,丈夫也不会抛弃妻子儿女。“义”,是中华民族崇高的道德表现。
“礼”:明礼、礼貌、礼让、礼节、礼仪、礼制。“礼”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突出精神,是社会交往之道。礼与仁互为表里,仁心爱人是礼的内在精神,恭敬辞让是仁的外在表现。好礼、有礼、注重礼仪是中国这个“礼仪之邦”的传统美德。中华传统文化认为,“礼”是人与动物相区别的标志。“凡人之所以为人者,礼仪也。”(《礼记》)“礼”也是治国安邦的根本。中国伦理文化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礼仪文化”。“明礼”,从广义说,就是讲文明。作为伦理制度和伦理秩序,谓“礼制”;作为待人接物的形式,谓“礼节”、“礼仪”;作为个体修养,谓“礼貌”;用于处理与他人的关系,谓“礼让”。明礼、礼貌、礼让、礼节、礼制,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体现。
“智”:知者、明智、智慧、机智。“智”通“知”。中国古代思想家赋予“智”以丰富的道德和内涵。“智”在知道遵道。学而致知,不知不觉,智而不奸。“仁、义、礼、信”是为人处事的基本原则,而要将这一切联系起来就需要“智”贯穿其中,否则即使有“仁、义、礼、信”加持于身,也都不可能通达无碍。新时期需要把中华民族的道德智慧同人文智慧、科学智慧聚成一体,开启新的智慧。
“信”:诚信、信任。《说文》讲:“人言为信”。“信”是立身之道、兴业之道、治世之道。诚信求和。诚信是约定俗成的社会交往准则。孔子把“信”列为对学生进行教育的“四大科目”(文、行、忠、信)和“五大规范”(恭、宽、信、敏、惠)之一,强调要“言而有信”,“信则人任焉。”“以诚待人”、“以信取人”、“一诺千金”、“诚实守信”等传统美德千百年来为人们所推崇并发扬光大。
“忠”:忠诚、忠良、忠恕。“忠”,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主张的一种优良品德。一提“忠”,人们往往想到“愚忠”,其实这是误解。在孔子看来,不只是对“君”,对普通的人、所有的人,都有一个“忠”的问题。孔子时代,“君”并不稀奇,到处是大大小小的“君”。其实,孔子很反对愚忠,对路对心才能忠。在中华传统文化中,“忠”讲的是君王人民:“上思利民,忠也。”所谓忠,就是内心求善,外求尽职尽责。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精忠报国、舍生取义的优良传统,“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是历代仁人志士的共同心愿。忠于事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是中华民族崇高的最高最神圣的价值追求。
“孝”:孝心、孝敬、孝道。中华民族崇尚祖辈传承理念。主要是对父母、长辈之“孝”,强调长幼有序。孔子首创私学,把“孝”放在教学首位,说“孝”是道德的根本。“孝乃德之本”,“百善孝为先”。人们往往把“孝敬父母”与“包销祖国”起来,认为“忠孝不能两全”,甚至贬低“孝敬父母”。这是误区。其实“孝敬父母”与“报效祖国”二者都光荣。二者可以统一,也应该统一。忠孝可以两全。个别人受条件限制不能统一,也是有的,但不能因此而泛化。我们要把二者尽量同意起来,既尽到“报效祖国”之“忠”,又尽到“孝敬父母”之“孝”。这是中华民族历久弥新的传统美德。
“节”:节气、名节、操守、节制。崇尚理想、信念、信仰。孔子在《论语·述而》中说:“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孟子在《腾文公下》中提出了“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至理名言。讲气节、重操守、重名节、软利欲,历经千百年的锤炼和发展。熔铸成为不图名利、为政清廉、公正无私的高尚品质,克己为人、自强不息、奋发有为的伟大精神和崇高的民族气节,成为中华民族自尊自强的精神支柱和一个人涌葆铮铮铁骨的人格追求。
“勇”:勇敢、坚强、刚毅。中华传统文化对“勇”赋予了丰富内涵:“持节不恐谓之勇”,“持义不掩曰勇”,“投身为义曰勇”,“知死不避曰勇”,“悬命为仁曰勇”,“弃命为仁曰勇”,“胜敌壮志曰勇”。“勇”就是要敢想、敢干、敢闯,敢于创新,敢于开拓,敢于承担责任,敢于说真话,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实事求是。一言蔽之,“勇”就是勇敢果断、徇义不惧、刚健不屈。中国传统文化蕴涵的这种自强不息、英勇顽强的刚健精神,是中华民饱经磨难、历久弥新、愈挫愈勇、愈挫愈奋的不竭动力。
“和”“和睦、和气、中和、和平、和谐。求同存异。中华传统文化把“和”作为最高价值,作为最高的道德境界。“礼用之,和为贵。”(《论语*学而》)提出为政应“宽以济猛,猛以济宽”,宽猛相济,“和”以治国。周幽王大夫史伯针对当时周政权危机,提出了“和实生物,同则不济”的理论。墨子提出:“兼相爱、交相利”,“离散不能相和合。”(《墨子*间诂》卷三)“和”被认为是人道追求的最高目标。传统文化还把“中”与“和”并提:“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礼记*中庸》)“中和”作为儒家文化的重要内容,强调“和谐”、“允执其中”、“时中“等思想,在今天仍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和睦夫妻、和合家族、顺和邻里、和谐社会、协和万邦、天人合一、和气生财、和平天下、和衷共济,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最高境界和最高目标。
“十德”可分为两组:原“五常”——“仁、义礼、智、信”为一组;新“五德”——“忠、孝、节、勇、和”为一组。10个字内涵外延,相对区别,难免有交叉,主要取其本意、主意。“十德”既有内向的,就自身内心修养而言的;又有外向的,从与他人关系、社会关系、改造世界而言的。每组各字之间,均有次序,相互对应,仁忠、义孝、礼节、智勇、信和,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基本内涵概括更加完整、丰满、全面。孟子认为,“四德”不是平行的,“仁”是之首,是“四德”之根本,“信”贯穿;新“五德”,“忠”为首,是根本,“和”贯穿。“仁”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核心思想。“和”也是贯穿“十德”整体的,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最高境界、最高目标。
“十德”具有综合性、全面性、现实性。“十德”是全方位的,“十德”中有道德,有价值,有人格,有文化,有制度,有法治,有经济,有政治,有实践,有家庭,有国家。
“十德”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基本内涵,是要义,是精华,是人生的基本准则,是社会伦理规范。“十德”充分表明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博大精深,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思想的深厚底蕴,充分反映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源远流长。
“十德”是个很高、很全、很美、很理想的目标,是崇高的境界。每个人,甚至每一代人,不可能彻底做到,不可能完全达到,但我们要坚定不移地向往之、为之奋斗之,不懈努力,不断地接近,直到永远!
“十德”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至德要道。中华民族坚持“十德”、弘扬“十德”、追求“十德”、实践“十德”,那么,我们的社会一定是非常和谐的,我们的国家一定是非常发达的,我们的民族一定是非常强盛的,我们的人民一定是非常幸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