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争和无求是远离烦恼的妙法

02-09 来源:文章阅读网 作者:网络整理 阅读:75

老婆大人让发的红包,说不发就揍我,我也没办法呀!还说没人领也要揍我,我好无奈!!!

嫉妒是当别人超过自己时、油然而生的一种酸溜溜的感觉,它不仅是一种负面的、有害的心态,而且是一种心理疾病。嫉妒心理越强,说明其心理越脆弱。你不能确定自己的位置和目标,总是把自己同别人相比,无法从生活工作中发现自己真正的价值,因此,经常出啊在压抑、焦虑不安、怨恨烦恼、患得患失的心境中,得不到片刻祥和、宁静。因此,嫉妒就像一把双刃剑,既会使别人受到伤害痛苦,也会使自己处在频繁的心理刺激和压力下。

什么样的人才能摆脱嫉妒心所带来的烦恼?应该是无所求的人。

“人道无求品自高”,这句话出自清文学家纪晓岚的先师陈伯崖撰的一副联书,原联是:“事能知足心常泰,人到无求品自高。”这里的“无求”是告诫人们要摒弃满脑子的功利与浮躁,不为外物所牵绊,不为浮云遮望眼,从而获得一种超然物外的自在与宁静。这里的“无求”,不是人生的不思进取和漫不经心,也不是心灰意冷和垂头丧气,更不是一筹莫展、难掩烦闷的消极态度和庸人哲学,而是告诫人们要摆脱功名利禄的羁绊和困扰,不必强求,有所不求才能有所追求

兄弟争雁的故事,大家一定都知道:

兄弟两个外出打猎,看见一只大雁从天上飞过,兄弟俩拉好弓准备射雁,这时却为了射下雁后该如何吃而争吵起来。哥哥说要煮着吃,弟弟说不行,要烤着吃,争论了半天也不分高下,最后没办法,就找了一个过路的老人来评理。老人说:“把雁分成两半,一半煮着吃,一半烤着吃不就得了?”兄弟俩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就听从了老人的安排,但抬头射雁时,大雁早已飞走了。

可见,争吵实在是一件两败俱伤的事,到头来谁都得不到好处。

人达到了无欲无求的境界。因此,能够遵循人格的要求,有所为,有所不为,能够“不降其志,不辱其身”。无为而无所不为,有所不求而又所追求,这才是“无求”的最高境界。这种境界既是一种胸怀,也是一种信仰,还是一种品格,更是一种心态。这样的心境需要时间的磨砺,也需要人生的锤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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